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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

时间:2021-02-20

本报告由淮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国令第711号)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规定编制。本报告由总体情况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,报告所列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。如对本报告有疑问,请与淮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(地址:淮安市淮阴区承德北路606号,邮编: 223300,电话: 0517-84997529 )。

一、总体情况

2020年,区政府紧紧围绕建设“网上政府”目标,不断强化组织领导,明确各方责任,加强督查协调,加大网站监测力度频次,提高网站建设和政务新媒体建设业务指导水平,不断提升网站管理专业能力,努力建设利企便民、亮点纷呈、人民满意的“指尖上的网上政府”。

(一)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情况

始终坚持“谁生成,谁公开”“谁保存,谁公开”“先审查、后公开”的运行机制,做好基本信息(主要职能、领导分工、内设机构、地址、联系方式)公开、重点领域公开、信息公开质量、目录维护情况、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等基础信息公开工作。同时,开展日常跟踪,精细管理,定期索引发文登记,除涉及内部管理、个人隐私、国家秘密外,做到应公开尽公开。2020年,区政府网站上共发布新闻动态信息4533条、政府信息4003条,其中涉及财政、重大项目、城乡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1632条,区政府文件、批复等139条,相关文件均配套进行政策解读。

(二)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

加强依申请公开办理培训,组织信息公开新条例学习,不断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;严格做好申请受理、审核、处理、答复等各环节工作,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、登记、办理、合法性审查、审批、答复、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,特别加入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环节,提高全区依申请公开件的答复规范性。全年共受理并办结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8件,较去年同期增长55%,未发生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、举报投诉纠错等情况。

(三)政府信息管理情况

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程序要求,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实行“编审分离”制度,落实三级审核机制,严格执行“分级审核、先审后发、授权发布”的信息发布程序,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。重大信息发布经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批同意。发布内容贴近民生民情,多原创,重服务。组织各责任单位完成安全生产、保障性住房、城乡规划、公共资源交易等26个重点领域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,共梳理公开目录近千余条。

(四)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

坚持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,根据国办和省市政府办统一部署,按照中国政府网运行中心“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页面设计参考方案”对区政府网站“政府信息公开”栏目进行改版,统一名称、统一格式、统一规范,做好与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有机衔接,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调整完善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、政府信息公开制度、政府信息公开年报、法定主动公开内容、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7项主目录,其中法定主要公开内容下设规范性文件、政府工作会议、重大项目、民生公益等15项主题分类。要求各单位做好账号密码管理工作,保障平台安全,涉及人员调整的,及时做好账号密码交接、培训衔接有关工作,确保工作交接顺畅。强化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,做好清理和整合,全年共开展政务新媒体检测40余次,发布提醒函6次,每周更新至少一次,24小时内有效互动,确保各政务新媒体科学运维。

(五)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

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考核,将政务公开、政府网站内容保障、政务新媒体工作纳入2020年度淮阴区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体系,积极构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的保障体系。始终坚持政府信息公开领导责任制度,制订《2020年度淮阴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》《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》。围绕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工作要求,组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培训3次,有针对性地指导民生、财政、市管等重点单位开展信息公开,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。

  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 

  

第二十条第(一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新制作数量

本年新公开数量

对外公开总数量

规章

0

0

0

规范性文件

1

1

42

第二十条第(五)项

信息内容

上一年项目数量

本年增/减

处理决定数量

行政许可

172

+8

22990

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

585

-21

22605

第二十条第(六)项

信息内容

上一年项目数量

本年增/减

处理决定数量

行政处罚

4416

+45

4642

行政强制

233

+3

1373

第二十条第(八)项

信息内容

上一年项目数量

本年增/减

行政事业性收费

19

-1

第二十条第(九)项

信息内容

采购项目数量

采购总金额

政府集中采购

518

78874.11万元

三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

(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: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,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)

申请人情况

自然人

法人或其他组织

总计

商业企业

科研机构

社会公益组织

法律服务机构

其他

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
17

1

0

0

0

0

18

二、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
0

0

0

0

0

0

0

三、本年度办理结果

(一)予以公开

5

1

0

0

0

0

6

(二)部分公开(区分处理的,只计这一情形,不计其他情形)

1

0

0

0

0

0

1

(三)不予公开

1.属于国家秘密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危及“三安全一稳定”

0

0

0

0

0

0

0

4.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

0

0

0

0

0

0

0

5.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

2

0

0

0

0

0

2

6.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7.属于行政执法案卷

0

0

0

0

0

0

0

8.属于行政查询事项

0

0

0

0

0

0

0

(四)无法提供

1.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

6

0

0

0

0

0

6

2.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五)不予处理

1.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重复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

0

0

0

0

0

0

0

4.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5.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(六)其他处理

3

0

0

0

0

0

3

(七)总计

17

1

0

0

0

0

18

四、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

0

0

0

0

0

0

0

 

  四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

 

行政复议

行政诉讼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未经复议直接起诉

复议后起诉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 

五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

(一)存在问题:一是个别部门尚未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,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到办文办会程序。二是政务新媒体公开平台应用管理不足,部门平台建设和管理有待加强。三是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有待提高,个别单位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研究不够,存在信息回复质量不高的情况。四是组织建设仍需加强,部分单位尚未配备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。

(二)改进情况:一是扎实做好主动公开工作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,在26个重点领域公开目录的基础上,根据新《条例》明确的公开范围及时调整,全面推进决策、执行、管理、服务及结果“五公开”工作,及时回应社会关切,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。二是加快推进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科学发展,加强网络平台建设,提升信息公开的受众范围。三是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。严格审核信息公开内容,确保信息公开回复合法合理,依法保障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。四是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保障,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工作,提升工作能力。

六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

无。